勞動仲裁異議申請書
在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利用申請書我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愿望和訴求。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下面是云范文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異議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人:
單位名稱: ,住所地: 省 市 區 路 號 座層。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室。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依法撤銷仲裁委員會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字第號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于 年 月 日作出字()第號裁決書,該裁決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為終局裁決。申請人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9條,認為該裁決依法應予撤銷。理由如下:
1.該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
3.違反法定程序。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綜上,申請人認為,該裁決符合應予撤銷的情形,請求貴院依法予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