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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范

時間:2024-07-12 11:03:22 仲裁申請書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范

  一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應該怎么做到書寫規范呢?以下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范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范【1】

  一、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九條規定,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通訊地址(文書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等;

  (二)用人單位信息:名稱、住所(注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辦公經營場所地址,即文書送達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三)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四)與請求事項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等)。

  二、請求事項應當明確,涉及期間、數額的均需列明。

  三、事實和理由簡明扼要,一般應包括勞動關系起始時間、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間和理由、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事實、與請求相關的理由、相應證據等。

  四、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必須用鋼筆或水筆填寫;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申請日期,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蓋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注意哪些事項【2】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勞動仲裁費用是多少【3】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那申請勞動仲裁的費用是怎么計算的呢?

  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

  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 案件處理費由當事人雙方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后五日內預付,預付金額按第四條規定的標準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視案情而定。

  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況,除交納仲裁處理費和受理費外,還應當負擔下列費用:

  (一)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異地調查取證申請,或仲裁委員會認為確有必要異地調查取證所發生的辦案人員差旅費用;

  (二)當事人依法申請復制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仲裁文書的實際費用;

  (三)當事人申請第三方進行鑒定、勘驗、翻譯、公告的費用;

  (四)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食宿費和誤工補貼等費用。 前款規定的費用,(一)項、(四)項的食宿費和誤工補貼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二)、(三)項和(四)項的交通費按實際支付的金額收取,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預付。

  經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當事人一方敗訴,一方勝訴的,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負擔;當事人部分敗訴,部分勝訴的,仲裁費由仲裁委員會決定雙方各自負擔的數額。

  案件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撤訴的案件,仲裁費由申訴人負擔,減半收取。

  職工當事人交納仲裁費確有困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減、緩、免交仲裁費:

  (一)追索工傷醫療待遇,沒有固定收入的傷病殘人員;

  (二)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人員;

  (三)已經按規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員;

  (四)勞動仲裁機構認為其它確有困難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