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執行審計報告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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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報告》封面規格
根據《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印發<審計報告>文書格式的通知》(審辦辦發[2004]44號)規定:
(一)《審計報告》封面紙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長297毫米、寬210毫米),版心尺寸為長225毫米、寬156毫米。
(二)審計機關名稱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字體為長城小標宋體1號加粗;“審計報告”的字體為長城小標宋體初號加粗。
書面文件已由局統一印制,無需自行設置;電子版存檔請各審計組按照此標準設置字體字號,WORD中無此字體的,可到內網下載區下載安裝。
“編號”的字體為楷體3號;“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項目”的字體為宋體3號加粗,其內容為楷體3號。
(三)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黑體3號字(無需加粗設置),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兩字之間空1字。
(四)審計機關名稱上邊緣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邊緣60毫米)。審計機關名稱上邊緣至文書編號下邊緣 50毫米。“審計報告”四個字的下一行為編號。不是在頁面中央,請注意審計機關名稱、“審計報告”、 文書編號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文書編號下邊緣至“被審計單位”上邊緣80毫米。“被審計單位”下空一行為“審計項目”。
(五)“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項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邊緣45毫米)。(左邊距為2.8厘米時首行縮進1.7厘米)
二、《審計報告》排版與印制規格
(一)《審計報告》排版與印制、用印規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1999)、《審計機關電子文件格式規范》(審辦辦發[2002]21號) 執行。注意事項:
紙的規格:A4
頁邊距:上3.7 下3.5 左2.7 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個漢字,每頁22行。
編號:3號仿宋GB2312
簽發人:3號宋體,姓名:3號楷體,注意:簽發人只有審計機關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沒有。
公文大標題使用2號(不是小2號)長城小標宋體或宋體(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體、仿宋體),兩行以上的行距為2號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約為WORD“段落”37磅),標題除引用法規、規章使用書名號外,其他情況一般不應出現標點符號。排版水平位置應當居中(不要有首行縮進,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數一行安排不下時可以折行。折兩行時通常為上短下長,折三行時多為中間長、上下短。根據實際情況也可以排列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時要兼顧詞語的完整性,不能把一個詞拆開分別安排到兩行中。
正文:3號仿宋GB2312
正文內小標題為宋體字或黑體字(建議使用黑體字,不要加粗)。二級及其以下小標題,均與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號仿宋_GB2312字。
序號標點運用:第一層次漢字數字小寫用頓號,如一、XXX ;第二層次帶括號的漢字小寫不用標點,如(一)XXX;第三層次阿拉伯數字用圓實點,如1.XXX(不是頓號1、XXX);第四層次帶括號的阿拉伯數字不用標點,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側4個漢字距離為準。“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蓋好后,其上弧與正文(或附件說明)最后一行不重疊,且距離不超過一行文字的間隔為準,以防他人添加文字變造公文。據此,用A4紙按照標準的公文排版規格和審計機關印章的印文圖案、直徑尺寸測算,審計機關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與正文(或附件說明)之間的垂直距離約為3至4行文字的間隔。
如果最后一頁無正文,主題詞以下部分壓縮到上頁;文件有附件的,標識上附件與正文空一行。
“主題詞:”三字為3號黑體字;詞目為3號小標宋體(或宋體)字,詞目之間空一個漢字距離。其余部分均為3號仿宋體字,每行頭尾各縮進一字空格。
3.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黑色反線。(選擇“邊框和底紋”菜單設置,線寬為1.5磅,線長與版心寬度相同)
4.版記行間距與正文的行間距設置相同。
如:
主題詞:審計 決定 書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員會。
局內分送:局領導(5),存(4)。
煙臺市審計局辦公室 2011年x月30日印發
頁碼:文件只有1頁,不標頁碼;2頁以上的文件需標頁碼,頁碼為4號半角阿拉伯數字,左右各放一條4號全角一字線,如“— 2 —”。
(二)為了消除變造《審計報告》的隱患,簽發日期和審計機關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審計報告正文范本
xx市審計局關于***20××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決定
xx市***:
自20××年×月×日至×月××日,我局對你單位20××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如下審計決定:
一、關于****問題的處理(處罰)
********************************************************************************************************************。
二、關于****問題的處理(處罰)
********************************************************************************************************************。
(1.審計決定所列問題應與審計報告反映相關問題的標題及排列順序一致。
2.每項決定都必須有事實、定性、處理處罰決定以及相應法規依據,且表述應當與審計報告的相關表述一致。)
本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將本決定執行完畢,并將執行結果書面報告我局。
如果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提請煙臺市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期間本決定照常執行。
(印章)
二O××年×月×日
主題詞:審計 決定 書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
局內分送:局領導(5),存(4)。
xx市審計局辦公室 2011年X月X日印發
五、預算執行審計報告參考格式編制說明
本參考格式是根據預算執行審計項目的一般特點編寫的, 只適用于預算執行審計項目。除特殊情況外,市級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審計報告應按照參考格式編寫。縣市區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可以結合各地審計實際,按照準則要求完善審計報告格式和內容。
審計報告中單位的名稱(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應使用全稱或標準簡稱,沒有標準簡稱的,第一次稱呼應使用全稱, 其后如需使用簡稱,應在第一次使用全稱后標注“( 以下簡稱×× )” 。
審計報告中的數值(包括百分數)除整數值外,小數點后一律保留兩位,數值之間存在勾稽關系的,應保持勾稽關系正確。金額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確定,基本情況中可以使用萬元或億元,審計發現問題中一般以“元”為單位,數字如是萬元以上的整數,可以使用萬元。
審計報告中應明確交代審計范圍,包括審計年度和延伸審計單位。審計報告應反映審計認定的收支余情況。
審計組審計報告提出的處理處罰建議,應依法提出并為業務會議審定留有余地。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審計報告決定對審計事項加重或增加處罰的,審計報告應當再次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
(一)關于引言段
引言段應簡要說明審計依據、審計對象名稱、審計的會計期間、審計事項概括等。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規定,實施審計的基本情況,包括審計范圍(審計對象范圍和時間范圍)、計方式和審計實施的起止時間;審計的主要內容和重點;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序; 被審計單位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也放在引言段描述。
(二)關于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部分
該部分包括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職責、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及定編情況;預算管理體制;預算批復、執行、調整情況;決算報表反映財政、財務收支結余狀況等。如所屬單位少、資金量小,可以不再表述機關本級預算和決算的基本情況。另外,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方案要求專項審計和調查的內容可分項簡要列示。該部分反映的內容一般應與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密切相關,其他內容盡可能少寫或不寫。
財政撥款:指當年取得的市級財政撥款,包括單位實際收到的預算內撥款、屬于該單位預算指標的財政直接支付款和年底未用完結存在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的資金之和。其中,由財政直接支付養老保險的,由機關事業保險處統一核算收支,不作為部門財政收支。
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指預算外財政專戶核撥的資金(單位未繳留用的預算外資金也在此反映,但需單獨表述)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關于審計評價意見部分
發表審計評價意見應運用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并考慮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審計發現問題的數額大小、性質和情節等因素。
對所審計的事項發表審計評價意見。預算執行審計報告至少應對如下方面進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預算執行是否遵守了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預算資金是否符合效益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損失浪費;財務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是否按照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執行;是否嚴格執行了以前年度的審計決定, 落實了以前年度審計建議;是否重視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并及時整改。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其他財政收支問題,也應予以評價。若當年的審計工作方案提出了上述以外的審計事項,也應該在該部分對該審計事項作出審計評價。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評價意見不能與審計發現的問題相矛盾。審計評價用語要平實、適度,以寫實為主。
(四)關于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處罰意見部分
該部分是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 具體表述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處罰意見,并進行適當分類。
1.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增加引言段,概述審計的預算資金金額, 其他資金金額 ( 全年財政批復的綜合預算之外的資金,如銀行貸款等,不包括預算之外違規形成的資金 ),發現問題金額( 按本級和所屬單位劃分,區分當年預算執行、以前年度預算執 行 ,分別按違規問題、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損失浪費問題進行匯總表述,該三類問題的劃分標準按照審計統計報表口徑,違規問題金額含未上審計決定的違規問題金額,問題金額的構成需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 。
2.審計發現的問題分為本級和所屬單位兩大部分。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問題分別作為本級和所屬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該部門向所屬單位批復預算、撥付資金等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在本級存在的主要問題部分列示。
3.審計發現的問題按重要性程度排序。每個問題一般應列有標題,標題一般應包含對問題的定性用語和金額。
4.每個違法違規問題包括三部分內容,即:違法違規事實、定性及依據、處理處罰決定或移送處理決定及依據。
5.事實表述一般應包括違法違規主體、時間、主要情節、 金額、截止審計時的狀況等,文字要簡潔,避免過程或細節描述。
定性用語必須規范、準確,不得模棱兩可、含糊其辭。定性和處理處罰決定應列出明確的法規依據,引用法規應準確、規范。一般和常見問題可引用法規名稱和條款,其他問題和審計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法規依據可以條款相關具體內容。在引用法律和法規時,一般應列明文件名稱、具體條款序號;在引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一般應列明發文單位、文件名稱、發文號和具體條款序號。
處理處罰決定應列明金額, 特殊情況無法列明的, 應作出說明。
6.需要移送處理的事項,一般應寫入審計報告,并注明該問題已(將)移送處理。對于一些不宜讓被審計單位知悉的內容(主要是指涉嫌犯罪的事項),可不寫入審計報告。
7.該部分只反映違法違規問題、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損失浪費問題。如果審計中發現不屬于上述三類問題的其他需要研究、關注的問題,且確有必要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則應單獨設立一部分反映。
(五)關于審計建議部分
該部分不是審計報告的必備內容,只在必要時對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所提意見和建議應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或者需要研究、關注的問題,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整改。建議的對象一般為被審計單位,如果涉及被審計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單位,應建議被審計單位商有關單位處理。原則上該部分直接提出建議,不再描述具體問題。
六、預算執行審計審計事項及常見違規違紀問題表述方法
如:對“虛列支出”問題的表述
【審計小組的審計報告】包含定性和處理處罰的具體條款:
虛列支出××元。×× 局2010 年12月將未實現支出的×× 資金×× 元列支轉“暫存款”掛賬。違反了《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各部門、各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時,應當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決算各項數字應當以經核實的數字為準,不得以估計數替代,不得弄虛作假”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四十一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按實際支出數記賬”的規定。依據《審計法》第四十五條“審計機關區別情況采取下列處理措施:(四)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的規定,責令調整有關賬目。
【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包含定性和處理處罰的具體條目,不引用具體條款:
虛列支出××元。×× 局2010 年12月將未實現支出的×× 資金×× 元列支轉“暫存款”掛賬。違反了《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據《審計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 責令調整有關賬目。
附:重要審計事項及常見查出問題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