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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時間:2024-07-10 11:11:48 審計報告

財務收支審計報告范文

  導語:財務收支審計:是對企業的會計資料,包括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的真實、合法進行審計。下面是云范文為大家整理的,財務收支審計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財務收支審計報告范文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隸屬于和平區委,于19xx年成立,為全額撥款的直屬殘疾人事業團體,2014年底在職職工10人。內設三個科室:辦公室、審傳文體科、組織聯絡科。下設兩個事業單位:殘疾人勞動服務所、殘疾人福利企業公司。

  2014年度,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收入總計6,304,889.55元,其中:財政撥入經費1,244,039.70元,財政撥入殘保金5,060,849.85元。事業支出總計6,304,889.55元。當年收支平衡。

  二、被審計單位會計責任

  2014年2月10日,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對其提供的與審計相關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了承諾,并對其負責。

  三、審計實施的基本情況

  本次審計,我們采取抽查與重點詳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2014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本次審計得到了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領導和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積極配合。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賬務處理基本符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有關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但在財務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的違規行為。

  五、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1、發放獎金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014年10月,發放奧運安保獎52,334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31號)第五十二條關于“責令限期繳納、上繳應當繳納或者上交的財政收入”的規定,要求該單位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616.7元。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超范圍

  全年超范圍支出4,506,013.04元,主要用于購買活動中心辦公樓、殘疾人醫療康復、殘疾人扶貧救助等,不符合《遼寧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和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保障金的使用范圍:(一)補貼殘疾人職業培訓費用;(二)獎勵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為安排殘疾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三)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四)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適當補助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經費開支;(五)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直接用于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其他開支。保障金必須按照上述規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門不得平調或挪作他用”之規定。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之規定,要求該單位將超范圍支出的資金追回,歸還原渠道,今后要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第2篇: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ABC有限公司:

  因對貴公司進行清算處置的需要,我們接受委托對貴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進行了審計。貴公司對提 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我們的責任是發表審計意見。我們的審計是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進行的。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結合貴公司實際情況,實施了包括抽查會計記錄等我 們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

  一、基本情況

  貴公司于1998年XX月XX日領取XXXXXXXXXXXX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275萬元,法人代表XXX,經營范圍:銷售通信器材、承攬通 信工程設計、施工、通信設備維修、汽車維修,物業管理;餐飲娛樂、職業中介、通信信息服務;室內裝飾、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

  貴公司下設通訊器材分公司、通信工程分公司、物業管理分公司、通信工程設計分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其中,建筑工程分公司于2014年4月注銷。

  二、審計情況

  (一)財務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2014年1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實現銷售收入147,054,009.46元,其中2014年實現銷售收入 72,526,202.29元,2014年實現銷售收入67,487,365.46元,2014年實現銷售收入6,636,173.51元,2014年1 至4月實現銷售收入404,268.20元。

  收入組成:①通信工程及設計收入34,087,848.26元,②器材銷售收入111,579,734.68元,③物管收入250,590.60元, ④委托代辦收入1,135,835.92元。

  2、成本費用情況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發生銷售成本129,447,433.49元,營業費用6,155,423.65元,管理費用 5,558,272.94元,財務費用-204,072.14元,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731,217.02元,營業外收支凈額465,371.54 元,所得稅2,123,677.78元。

  銷售成本組成:①通信工程及設計成本29,272,638.82元,②器材銷售成本99,032,073.54元,③物管成本92,064.50元,④委托代辦成本1,050,656.63元。

  3、利潤實現情況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實收凈利潤3,623,055.73元。其中:①2014年實現凈利潤3,988,783.46 元,②2014年實現凈利潤630,414.82元,③2014年實現凈利潤322,925.97元,④2014年1至4月凈利潤 -1,319,068.52元。

  (二)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1、資產情況

  截止2014年4月30日,貴公司資產總額21,213,892.78元。其中:貨幣資金428,431.46元,應收賬款7,127,652.12元, 其他應收款3,103,547.00元,壞賬準備1,351.68元,長期投資2,000,000.00元,固定資產原值1,838,418.70元,凈 值1,368,780.52元,土地使用權5,386,833.25元。

  固定資產、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明細表見附件。

  2、負債情況

  截止2014年4月30日,貴公司負債總額12,560,076.12元。其中:應付賬款4,270,229.53元,應付福利費228,774.18元,未交稅金86,905.45元,其他應交款3,093.01元,其他應付款7,971,073.95元。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明細表見附件。

  3、所有者權益情況

  截止2014年4月30日,貴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8,653,816.66元。其中實收資本2,180,000.00元,資本公積3,121,365.37元,盈余公積906,061.96元,未分配利潤2,446,389.33元。

  資本公積的形成情況: ①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增加資本公積3,037,952.31元,均系所得稅減免金額,②1999年結轉83,413.06元,系勞服司遺留。

  盈余公積的形成情況:①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增加盈余公積874,537.28元,均系從利潤中提取,②1999年結轉31,524.68元,系勞服司遺留。

  三、存在問題

  1、截至2014年4月30日,應付款項中應付工資余額4,651,107.52元,工會經費248,164.48元,教育經費202,632.60元, 勞動保險費1,102,819.53元,福利費147,168.00元,共計6,351,892.13元。經審計,系1999年至2014年4月從成本費 用中計提,其中應付工資大部份按800元/月/人的標準計提,計提依據不充分,與實際支付情況亦不相符。

  2、截至2014年4月30日,應收款項中個人所得稅余額155,254.77元。經審計,系貴公司代職工支付的所得稅。根據稅法及會計制度,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進行核算。

  3、截至2014年4月30日,實收資本2,180,000.00元,營業執照注冊資金2,750,000.00元,兩者不一致。

  四、審計意見

  1、我們認為,除上述問題造成的影響外,貴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表列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在重大方面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2、對審計報告所述問題按相關法規制度規定處理。

  第3篇: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根據總公司的安排,我們對你單位2014年4月--2015年3月的財務收支進行了內部審計,現將審計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你單位現有在職員工8人(實際在崗5人)。2014年4月起至2015年3月期間,購進稻谷2,167 噸,其中早秈稻1,725 噸,晚秈稻442噸。銷售菜油33,735公斤(較上年同期增加3,375公斤),實現人均月工資收入2,088元(較上年同期的1,842元增加246元)。2015年3月末經費結余29.77元。

  二、財務收支情況

  (一)、收入合計177,138元。

  總公司下撥的各項經費計176,138元(其中工資性經費127,986元);收河北廠日常搞衛生收入1,000元。

  (二)、經費開支總計177,362.50元(其中工資性支出123,468元,占工資性經費收入的96.47%,較上年高1.3%)。用于職工工資117,255元;差旅費1,560元;過節費3,525元;升溢返回1,128元;裝卸搬運費2,944元;玉米運費、裝車費22,014元;招待費19,270.50元(含春節走訪2,540元。占總支出的10.86%,較上年同期的招待費18,287.50元增加983元);電費1,350元;電話費293元;包干電話費1,260元;包干手機費1,200元;報紙膠帶等零星開支1,198元;薰蒸費、營養費2,270元;掃帚畚斗等1,000元;翻漏520元;購編織袋100元;防暑藥品89;其他零星辦公費386元。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審計情況表明,你單位財務制度健全,財務開支趨向合理,帳務處理操作也較規范,發票審批手續齊全,每一張發票都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和領導審批。但是你單位仍存在一些問題,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1、還存在少許招待費的發票只有經辦和證明人的簽名,但未注明開支用途。按要求每一張發票都要注明開支用途,希望在下一個年度里能得到改正。

  2、存在有些發票內容的填寫不規范。按規定發票(包括代發票)上的內容應寫明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對于非農副產品的出售,可以取得原始發票的,嚴禁貪圖便利以自制發票替代,以保持原始發票的真實性。希望所領導能引起重視,新的年度里不再有類此情況出現。

  3、你單位的招待費開支過大。2014年度的招待費比上年度增加的金額雖然不多,但占費用總支出的比重很大,達10.86%,平均每月達1,605多元,希望在新年度里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招待,壓縮不合理的開支,降低招待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