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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離職審計報告

時間:2024-07-10 11:14:41 審計報告

事業單位離職審計報告范文

  導語:每一個公司在員工離職之前,都會需要填寫離職審計報告。那么經典的離職審計報告應該要怎么樣編寫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事業單位離職審計報告范文

  離任審計報告【范文一】:

  一、 審計部門: 遼寧湯河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計財處

  二、 被審單位: 遼寧省湯河水庫綜合經營公司

  三、 參加審計人員:王志錄 付榮彪 任麗君

  四、 審計目的:經營公司經理崗位變動,新任經理楊福新,原任經理王嗣飛。為明確各自經濟責任,對王嗣飛任職期間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離任審計.

  五、 審計范圍:1995年至2000年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

  六、 審計結論及處理意見

  (一) 、經營公司財務狀況(結止2000年未)

  1、 公司總資產267萬元,其中:銀行存款97萬元,固定資產132萬元(累計折舊36 萬元),產成品3.7萬元(豬場),公司內部往來47.7萬元,其他應收款22.6萬元,比95年增長86.7%。

  2、 公司負債總額166萬元,其中:應付福利費 16 萬元,應付工資4.8萬元,應交稅金0.8萬元,應付湯河供水公司63萬元,內部往來71.6萬元,其他應付款9.8萬元,總資產負債率62.2%,扣除內部往來因素負債率為43%。

  3、 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101萬元,其中:實收資本71.5萬元,資本公積35.8萬元,盈余公積

  2.8萬元,未分配利潤紅字9.1萬元。所有者權益比95年增長77.2%。

  4、 雞豬場往來情況

  雞場由賈俊祥承包經營,其生產經營周轉金96年未為8.7萬元,最高余額達到9.3萬元,結止2000年未己全部清理完畢。

  豬場由張爾棟承包經營,其生產經營周轉金96年未為6萬元,最高余額達到11.3萬元,結止2000年未余額為7.3萬元(己調減承包金3萬元);另外,豬在產品3.7萬元(主要為成豬7711斤,仔豬47頭,母豬6頭,種公豬1頭,按現行價格總價約為3萬元左右),扣除在產品價格因素,張爾棟實際欠款6.6萬元.

  (二)、經營公司主要經營業績

  1、 經營公司主要經營項目有:住宿餐飲服務、旅游服務、果園生產、雞豬場生產、網點經營、勞務服務等,其中:住宿餐飲業、旅游業比較成熟,生產經營及盈利較穩定,其他經營項目基本處于維持狀態,盈利有限,有的經營項目已出現虧損。

  2、 經營公司現有集體職工62人,退休職工23人,已全部上了勞動保險,其保險工資基數逐年有所提高,現人均已達到310萬元,退休職工按月在勞動保險公司領取工資。平均每年安排集體工就業50余人。

  3、 經營公司95年至2000年累計實現產值753萬元,累計上繳稅金44萬元,累計實現利潤紅字7.2萬元(帳面),統計口徑實現利潤57萬元,累計產雞蛋3.6萬斤,產豬肉4.2萬斤,各種水果3.6萬斤。

  4、總體評價

  經營公司能夠充分利用水庫資源和現有生產經營項目,很抓經營管理,建立了各項生產經營規章制度,處處精打細算,深入增收節支,凈資產規模和經濟積累逐年有所提高,年增長幅度較大,為充分安排集體工就

  。

  計機關的職責是向干部管理部門(審計委托人)提交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審計報告,決定干部任用與否,則是干部管理部門的職責。

  四、應說明的問題部分

  離任審計報告中要寫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從規避審計風險的角度考慮。其內容一般應包

  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審計中未涉及(審計)的事項;二是審計中由于人力、財力、時間的原因,未能前去調查或詢證的事項;三是被審計人或所在單位對有關問題,未能積極配合而沒有查證的事項;四是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離任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終結階段是指實施階段(包括數據公允性審計和責任評價)結束以后,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報告的過程。在這一階段,審計人員首先應匯總審計測試結果,進行更具綜合性的審計工作,如執行分析性復核程序,撰寫審計總結以及完成審計工作底稿的二級復核等。在此基礎上,應評價審計結果并草擬審計報告,在與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溝通后,依法定程序出具審計報告,同時上報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 本章的主題是離任審計報告,內容安排如下:

  ★離任審計報告概述;

  ★離任審計報告草案的形成;

  ★離任審計報告的確定和報送。

  第一節 離任審計報告概述

  一、離任審計報告的概念

  離任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結束后,審計人員應該針對審計工作完成情況,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向委托單位、被審單位和離任人出具離任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做出審計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的一種書面文件。

  離任審計報告是全面總結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文件,它具有證明效力,是解除離任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職期間應承擔的經濟責任、證明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參考,同時也是被審計單位改進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經營決策的依據。

  二、離任審計報告的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是特定目的的審計報告,與一般的財務會計審計報告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相對較窄,一般只提交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不對外公開。

  ★離任審計的審計報告一般是非標準、長式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往往是綜合性的。離任審計所涉及的范圍較廣,是一項綜合性審計。離任審計內容包括財務責任審計、管理責任審計、法紀責任審計和社會責任審計,因此在離任審計報告中既有一般財務報表審計應包括的內容,又有對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法紀責任等方面的評價。

  三、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

  離任審計的審計報告一般是非標準、長式審計報告。離任審計報告的格式主要有敘述式、表格式、條文等。審計人員在撰寫離任審計報告時,不應片面追求某一種固定格式。離任審計報告的格式應根據撰寫的需要而定。一般來說,各種格式的離任審計報告都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標題及收件人。標題就是審計報告的名稱,收件人是指審計報告的提交對象,即離任審計委托人。

  (2)范圍段。這部分內容應包括:離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任職期間、被審單位名稱、審計范圍、審計方法和依據、審計雙方的責任等。

  (3)說明段。這部分是離任審計報告的正文,是審計人員編制長式審計報告的重點。離任審

  計需要說明的事項很多,既包括反映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的正常事項,又包括類似于一般目的審計報告中的保留意見的保留事項。說明段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所處行業特點等。

  ★財務狀況說明。這部分一般可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順序分別進行評述和說明。說明時應對法定代表人上任時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離任時的企業財務狀況進行對比分析。 ★管理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管理責任履行情況。

  ★法紀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法紀責任履行情況。

  ★社會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社會責任履行情況。

  ★從規避審計風險的角度考慮,對以下事項的說明:①審計中未涉及(審計)到的事項。②審計中由于受時間、環境等方面的影響,未能前去調查或詢證的事項。③由于審計范圍受限,如被審計人或所在單位對有關問題未能積極配合,而沒有查證的事項。④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其他說明事項。

  (4)意見段。這部分應對離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時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定量評價,審計人員可以利用財務責任、管理責任等定量評價結果進行評價。二是定性評價,審計人員可以利用法紀責任、社會責任等定性評價結果并綜合考慮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和群眾的反映進行評價。三是綜合評價,即在定量考核、定性分析的基礎上,依據重要性原則,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的財務責任、管理責任、法紀責任和社會責任地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節 離任審計報告草案的形成

  一、審計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

  審計人員在離任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結束前,還應對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進行審計。因為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的存在,可能會改變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公允性所表示的意見,從而可能會改變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意見。

  (一)期后事項的審計

  期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離任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經濟事項。這里的資產負債表日是指法定代表人任期屆滿時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表日。期后事項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并與按照結賬日存在狀況編制的會計報表的事項有關,對前期會計報表有影響,因此審計人員應對期后事項予以充分關注。

  1、期后事項分類

  (1)第一類期后事項。能為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稱為第一類期后事項。這類期后事項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金額有著直接的影響,其存在或發生將導致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報表做出必要的調整。主要包括:

  ★某一項資產的價值在結賬日后被證實發生損失或永久性的減值;

  ★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

  ★發生銷售退回;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提起的訴訟,以不同于資產負債表中登記的金額而結案;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處于協商中的債務重組,結賬日后已經達成協議; ★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長期合同應計的收益的估計存在重大誤差。

  (2)第二類期后事項。雖不影響會計報表金額,但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稱為第二類期后事項。第二類期后事項是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發生,不直接影響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和相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但如不對其加以說明,有可能使會計報

  表使用者產生誤解,對被審計單位的現有財務狀況和未來經營前景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對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審計人員應提請被審計單位披露。主要包括: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籌資行為,如發行股票和債券;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投資與購買行為,如企業合并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外匯匯率的較大變動;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資產損失;

  ★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市價發生下跌,如短期投資的市價下跌或存貨市價下跌;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事項導致索賠、訴訟的結案;

  ★資產負債表日后的被審計單位經營方針、經營項目或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擴大經營規模;

  2、期后事項審計方法

  期后事項的審計方法通常分為兩類:

  一是結合對會計報表項目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程序進行的審計。這類審計是會計報表項目審計的一部分。

  二是采用專門審計程序進行審計。這是為了查明所有對會計報表有重要影響的事項,一般是在接近審計工作結束日之前進行。專門審計程序通常有:

  (1)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期后事項的內容。審計人員通常應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期事項的下列內容:

  ★是否已進行或將進行異常的會計調整;

  ★資產是否已出售或計劃出售;

  ★是否已發行或計劃發行新的股票或債券;

  ★是否已簽訂或計劃簽訂合并或清算協議;

  ★是否已發生新的擔保、貸款或承諾;

  ★其他相關內容。

  (2)審閱被審計單位有關期后事項的下列資料: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的有關會議記錄;

  ★被審計單位最近的期中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管理報告;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確認期后事項的程序;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關于期后事項的聲明或其他陳述;

  ★其他相關資料。

  (二)或有事項的審計

  1、或有事項的內容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在會計報表及其附注中的反映是完全不同的。對于通過或有事項所確認的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后,在利潤表中反映。并且,企業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的或有負債;

  ★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對于上述或有負債,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分類披露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等內容。對于或有資產,企業既不應在會計報表上予以確認,一般也不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

  離任審計報告【范文二】:

  一、 審計部門: 遼寧湯河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計財處

  二、 被審單位: 遼寧省湯河水庫綜合經營公司

  三、 參加審計人員:王志錄 付榮彪 任麗君

  四、 審計目的:經營公司經理崗位變動,新任經理楊福新,原任經理王嗣飛。為明確各自經濟責任,對王嗣飛任職期間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離任審計.

  五、 審計范圍:1995年至2000年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

  六、 審計結論及處理意見

  (一) 、經營公司財務狀況(結止2000年未)

  1、 公司總資產267萬元,其中:銀行存款97萬元,固定資產132萬元(累計折舊36 萬元),產成品3.7萬元(豬場),公司內部往來47.7萬元,其他應收款22.6萬元,比95年增長86.7%。

  2、 公司負債總額166萬元,其中:應付福利費 16 萬元,應付工資4.8萬元,應交稅金0.8萬元,應付湯河供水公司63萬元,內部往來71.6萬元,其他應付款9.8萬元,總資產負債率62.2%,扣除內部往來因素負債率為43%。

  3、 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101萬元,其中:實收資本71.5萬元,資本公積35.8萬元,盈余公積

  2.8萬元,未分配利潤紅字9.1萬元。所有者權益比95年增長77.2%。

  4、 雞豬場往來情況

  雞場由賈俊祥承包經營,其生產經營周轉金96年未為8.7萬元,最高余額達到9.3萬元,結止2000年未己全部清理完畢。

  豬場由張爾棟承包經營,其生產經營周轉金96年未為6萬元,最高余額達到11.3萬元,結止2000年未余額為7.3萬元(己調減承包金3萬元);另外,豬在產品3.7萬元(主要為成豬7711斤,仔豬47頭,母豬6頭,種公豬1頭,按現行價格總價約為3萬元左右),扣除在產品價格因素,張爾棟實際欠款6.6萬元.

  (二)、經營公司主要經營業績

  1、 經營公司主要經營項目有:住宿餐飲服務、旅游服務、果園生產、雞豬場生產、網點經營、勞務服務等,其中:住宿餐飲業、旅游業比較成熟,生產經營及盈利較穩定,其他經營項目基本處于維持狀態,盈利有限,有的經營項目已出現虧損。

  2、 經營公司現有集體職工62人,退休職工23人,已全部上了勞動保險,其保險工資基數逐年有所提高,現人均已達到310萬元,退休職工按月在勞動保險公司領取工資。平均每年安排集體工就業50余人。

  3、 經營公司95年至2000年累計實現產值753萬元,累計上繳稅金44萬元,累計實現利潤紅字7.2萬元(帳面),統計口徑實現利潤57萬元,累計產雞蛋3.6萬斤,產豬肉4.2萬斤,各種水果3.6萬斤。

  4、總體評價

  經營公司能夠充分利用水庫資源和現有生產經營項目,很抓經營管理,建立了各項生產經營規章制度,處處精打細算,深入增收節支,凈資產規模和經濟積累逐年有所提高,年增長幅度較大,為充分安排集體工就

  。

  計機關的職責是向干部管理部門(審計委托人)提交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審計報告,決定干部任用與否,則是干部管理部門的職責。

  四、應說明的問題部分

  離任審計報告中要寫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從規避審計風險的角度考慮。其內容一般應包

  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審計中未涉及(審計)的事項;二是審計中由于人力、財力、時間的原因,未能前去調查或詢證的事項;三是被審計人或所在單位對有關問題,未能積極配合而沒有查證的事項;四是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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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任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終結階段是指實施階段(包括數據公允性審計和責任評價)結束以后,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報告的過程。在這一階段,審計人員首先應匯總審計測試結果,進行更具綜合性的審計工作,如執行分析性復核程序,撰寫審計總結以及完成審計工作底稿的二級復核等。在此基礎上,應評價審計結果并草擬審計報告,在與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溝通后,依法定程序出具審計報告,同時上報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 本章的主題是離任審計報告,內容安排如下:

  ★離任審計報告概述;

  ★離任審計報告草案的形成;

  ★離任審計報告的確定和報送。

  第一節 離任審計報告概述

  一、離任審計報告的概念

  離任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結束后,審計人員應該針對審計工作完成情況,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向委托單位、被審單位和離任人出具離任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做出審計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的一種書面文件。

  離任審計報告是全面總結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文件,它具有證明效力,是解除離任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職期間應承擔的經濟責任、證明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參考,同時也是被審計單位改進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經營決策的依據。

  二、離任審計報告的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是特定目的的審計報告,與一般的財務會計審計報告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相對較窄,一般只提交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不對外公開。

  ★離任審計的審計報告一般是非標準、長式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往往是綜合性的。離任審計所涉及的范圍較廣,是一項綜合性審計。離任審計內容包括財務責任審計、管理責任審計、法紀責任審計和社會責任審計,因此在離任審計報告中既有一般財務報表審計應包括的內容,又有對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法紀責任等方面的評價。

  三、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

  離任審計的審計報告一般是非標準、長式審計報告。離任審計報告的格式主要有敘述式、表格式、條文等。審計人員在撰寫離任審計報告時,不應片面追求某一種固定格式。離任審計報告的格式應根據撰寫的需要而定。一般來說,各種格式的離任審計報告都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標題及收件人。標題就是審計報告的名稱,收件人是指審計報告的提交對象,即離任審計委托人。

  (2)范圍段。這部分內容應包括:離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任職期間、被審單位名稱、審計范圍、審計方法和依據、審計雙方的責任等。

  (3)說明段。這部分是離任審計報告的正文,是審計人員編制長式審計報告的重點。離任審

  計需要說明的事項很多,既包括反映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的正常事項,又包括類似于一般目的審計報告中的保留意見的保留事項。說明段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所處行業特點等。

  ★財務狀況說明。這部分一般可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順序分別進行評述和說明。說明時應對法定代表人上任時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離任時的企業財務狀況進行對比分析。 ★管理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管理責任履行情況。

  ★法紀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法紀責任履行情況。

  ★社會責任說明。主要說明離任者任期內各年社會責任履行情況。

  ★從規避審計風險的角度考慮,對以下事項的說明:①審計中未涉及(審計)到的事項。②審計中由于受時間、環境等方面的影響,未能前去調查或詢證的事項。③由于審計范圍受限,如被審計人或所在單位對有關問題未能積極配合,而沒有查證的事項。④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其他說明事項。

  (4)意見段。這部分應對離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時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定量評價,審計人員可以利用財務責任、管理責任等定量評價結果進行評價。二是定性評價,審計人員可以利用法紀責任、社會責任等定性評價結果并綜合考慮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和群眾的反映進行評價。三是綜合評價,即在定量考核、定性分析的基礎上,依據重要性原則,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的財務責任、管理責任、法紀責任和社會責任地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節 離任審計報告草案的形成

  一、審計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

  審計人員在離任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結束前,還應對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進行審計。因為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的存在,可能會改變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公允性所表示的意見,從而可能會改變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意見。

  (一)期后事項的審計

  期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離任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經濟事項。這里的資產負債表日是指法定代表人任期屆滿時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表日。期后事項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并與按照結賬日存在狀況編制的會計報表的事項有關,對前期會計報表有影響,因此審計人員應對期后事項予以充分關注。

  1、期后事項分類

  (1)第一類期后事項。能為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稱為第一類期后事項。這類期后事項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金額有著直接的影響,其存在或發生將導致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報表做出必要的調整。主要包括:

  ★某一項資產的價值在結賬日后被證實發生損失或永久性的減值;

  ★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

  ★發生銷售退回;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提起的訴訟,以不同于資產負債表中登記的金額而結案;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處于協商中的債務重組,結賬日后已經達成協議; ★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長期合同應計的收益的估計存在重大誤差。

  (2)第二類期后事項。雖不影響會計報表金額,但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稱為第二類期后事項。第二類期后事項是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發生,不直接影響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和相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但如不對其加以說明,有可能使會計報

  表使用者產生誤解,對被審計單位的現有財務狀況和未來經營前景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對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審計人員應提請被審計單位披露。主要包括: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籌資行為,如發行股票和債券;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投資與購買行為,如企業合并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外匯匯率的較大變動;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資產損失;

  ★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市價發生下跌,如短期投資的市價下跌或存貨市價下跌;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事項導致索賠、訴訟的結案;

  ★資產負債表日后的被審計單位經營方針、經營項目或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擴大經營規模;

  2、期后事項審計方法

  期后事項的審計方法通常分為兩類:

  一是結合對會計報表項目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程序進行的審計。這類審計是會計報表項目審計的一部分。

  二是采用專門審計程序進行審計。這是為了查明所有對會計報表有重要影響的事項,一般是在接近審計工作結束日之前進行。專門審計程序通常有:

  (1)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期后事項的內容。審計人員通常應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期事項的下列內容:

  ★是否已進行或將進行異常的會計調整;

  ★資產是否已出售或計劃出售;

  ★是否已發行或計劃發行新的股票或債券;

  ★是否已簽訂或計劃簽訂合并或清算協議;

  ★是否已發生新的擔保、貸款或承諾;

  ★其他相關內容。

  (2)審閱被審計單位有關期后事項的下列資料: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的有關會議記錄;

  ★被審計單位最近的期中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管理報告;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確認期后事項的程序;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關于期后事項的聲明或其他陳述;

  ★其他相關資料。

  (二)或有事項的審計

  1、或有事項的內容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在會計報表及其附注中的反映是完全不同的。對于通過或有事項所確認的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后,在利潤表中反映。并且,企業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的或有負債;

  ★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對于上述或有負債,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分類披露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等內容。對于或有資產,企業既不應在會計報表上予以確認,一般也不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