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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案件女方的答辯狀

時間:2024-07-11 22:15:54 答辯狀

婚案件女方的答辯狀

  婚案件女方的答辯狀,對于答辯的書寫格式大家了解過嗎?離婚案件答辯狀是其中一種,讓我們一起去了解如何正確書寫這份:婚案件女方的答辯狀吧!

婚案件女方的答辯狀

  女方為被告的離婚民事答辯狀【1】

  答辯人:張X,女,苗族,19XX年X月XX日生, 工作單位:XX縣XX局住址:XX小區 聯系電話:XXXXXXX。

  被答辯人:李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工作單位:XX縣XX中學聯系電話:XXXXXX。

  原告的《訴狀》,答辯人已收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訴與事實不符,是原告為達到與答辯人離婚目的并獨占雙方共同財產而說的一面之詞,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和法律,現答辯如下:

  一、原告所訴與事實不符。

  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沉迷賭博,粗于照管家務和兒女,沒有履行家庭責任,不懂尊老愛幼與事實完全不符,完全是被答辯人單方的一面之詞。

  答辯人婚后一直尊老愛幼,對家庭負責,潔身自愛,勤于家務,答辯人沒有參加賭博的惡習,更沒有將自身工資賭光的事情。

  二、不照管不教育小孩不是答辯人存在的問題,恰恰相反,不管不顧小孩的是被答辯人。

  答辯人于20XX年XX月XX日生下女兒XXX,在縣醫院住院期間,都是答辯人母親照顧答辯人的生活。

  小孩在2個月以前,天天是白天睡覺晚上哭鬧到天亮,都是答辯人和自己的母親(王美英)輪流抱她哄她,作為父親的被答辯人及所謂的爺爺奶奶,從來沒有在晚上小孩哭鬧時來抱過她。

  那時小孩小,答辯人又在做月子,孩子的婆婆有嚴重的風濕病,但為了無辜的小孩當時我們母女只好忍氣吞聲。

  滿月后,女兒都是答辯人一手拉扯到現在。

  三、被答辯人是一個重男輕女封建思想嚴重的大男子主義者,經常對答辯人施予家庭暴力。

  被答辯人一家人在答辯人剛嫁他們家門就已經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了,在答辯人懷孕初始就多次表達希望答辯人生下大胖兒子給他家傳宗接代的愿望。

  剛結婚時,雙方感情不錯,后來感情發生問題主要是因為答辯人生下的小孩是姑娘,所以被答辯人一家開始對答辯人開始有偏見,不時冷言冷語。

  后來,答辯人及其母親(熬XX)處處找我的渣,就說答辯人打麻將不做會家務,總之是想盡一切的辦法驅趕我。

  他們經常揚言把答辯人離了,再去娶一個沒有生過小孩的女人,為他們家生再生一個男孩。

  最嚴重的是在2011年3月份的一天中午,被答辯人吃好了就去客廳沙發上躺著看電視。

  答辯人正在喂女兒吃飯,看見被答辯人已經吃好就去客廳叫他來喂幾分鐘,但被答辯人馬上就動手打答辯人。

  因此,答辯人于2011年3月24日要求去民政局離婚。

  后來為了小娃,答辯人還是忍了。

  但是到5月21日,被答辯人一家又故伎重演,將答辯人母女倆趕出家門,還把答辯人的母親一起痛罵并侮辱。

  所以,不是被答辯人訴狀所稱的是答辯人將小孩將小孩強行抱走,離開家門而是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及女兒驅趕出家門。

  由上所述,因為原告家庭成員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他們不適合撫養答辯人的女兒XX。

  法院判準女兒張XX由答辯人撫養,并由被答辯人每月支付女兒500元的生活費,直至女兒年滿18周歲為止。

  四、對于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答辯人主張如下:答辯人認為婚姻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包括位于XX縣XX鎮XX路XX小區的房產、洗衣機、電視機、沙發等夫妻共同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答辯人要求法院依法公平公證分割我夫妻存續期間的產生的上列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訴與事實不符,被答辯人重男輕女是真,答辯人賭博、離家出走不管老幼是假;被答辯人意圖獨占雙方共同財產是真,雙方無共同財產是假;被答辯人實施家庭暴力是真,答辯人惡語傷人是假;被答辯人對婚姻存在重大過錯是真,答辯人存在過錯是假,以上幾點才是本案事實,才是雙方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

  所以答辯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系,但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屬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答辯人賠償因其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給答辯人造成的精神損失費兩萬元,并且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答辯人,并讓被答辯人承擔每月500元的生活費用。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X。

  20XX年7月5日

  離婚案件民事答辯狀【2】

  答辯人×××,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址××××××××××。

  現居住于××××××××××××。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址××××××××××××。

  聯系電話××××××××××。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

  現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一、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未達到離婚的程度。

  (一)雙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礎。

  雙方系自由戀愛并登記結婚,婚姻基礎較好。

  這一點被答辯人是認可的(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婚姻開始時,感情尚可”)。

  雖然結婚后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生也是在所難免的。

  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

  (二)雙方均系再婚,對婚姻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應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維系再次獲得的婚姻。

  雙方都是經歷過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

  經歷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當樹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

  雙方能夠走到一起,就證明雙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

  被答辯人堅持離婚,其理由也無非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什么雙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辯人又為何要與答辯人結婚呢?這只不過是被答辯人沒有正當離婚理由的一中托詞。

  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擔起一個家的責任。

  雙方應該堅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維系這份感情,更何況雙方還存在著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兒子×××。

  為了孩子,也應恢復正常的夫妻關系。

  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

  二、雙方離婚不利于兒子的成長。

  (一)兒子尚小且患病,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

  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

  更何況兒子現在剛滿一周歲,還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更加需要父母雙方共同的呵護與關愛。

  反之,將會不利于孩子的病情,嚴重影響女兒的就醫治療。

  兒子長大后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為宜。

  在兒子×××出生后,被答辯人就對兒子極其冷淡、漠不關心,兒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辯人一人負責,被答辯人未盡到做父親的監護職責。

  如果兒子由其撫養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另外,雙方的兒子×××剛滿一周歲,尚未斷奶,更需要母親的照顧與關愛,一旦雙方離婚,從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撫養。

  但男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等費用。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

  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離婚案件民事答辯狀【3】

  答辯人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XXXXX。

  現居住于X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

  現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一、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未達到離婚的程度。

  (一)雙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礎。

  雙方系自由戀愛并登記結婚,婚姻基礎較好。

  這一點被答辯人是認可的(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婚姻開始時,感情尚可")。

  雖然結婚后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生也是在所難免的。

  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

  (二)雙方均系再婚,對婚姻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應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維系再次獲得的婚姻。

  雙方都是經歷過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

  經歷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當樹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

  雙方能夠走到一起,就證明雙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

  被答辯人堅持離婚,其理由也無非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什么雙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辯人又為何要與答辯人結婚呢?這只不過是被答辯人沒有正當離婚理由的一中托詞。

  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擔起一個家的責任。

  雙方應該堅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維系這份感情,更何況雙方還存在著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兒子XXX。

  為了孩子,也應恢復正常的夫妻關系。

  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

  二、雙方離婚不利于兒子的成長。

  (一)兒子尚小且患病,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XXX。

  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

  更何況兒子現在剛滿一周歲,還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更加需要父母雙方共同的呵護與關愛。

  反之,將會不利于孩子的病情,嚴重影響女兒的就醫治療。

  兒子長大后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為宜。

  在兒子XXX出生后,被答辯人就對兒子極其冷淡、漠不關心,兒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辯人一人負責,被答辯人未盡到做父親的監護職責。

  如果兒子由其撫養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另外,雙方的兒子XXX剛滿一周歲,尚未斷奶,更需要母親的照顧與關愛,一旦雙方離婚,從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撫養。

  但男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等費用。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

  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X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