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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狀該怎么寫

時間:2024-07-11 21:09:09 申訴狀

申訴狀該怎么寫

  一、申訴狀的概念

  申訴狀是訴訟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為確有錯誤,要求人民法院復查糾正所制作的訴狀。在申訴狀中,當事人雙方提出申訴的一方稱為申訴人,另一方稱為被申訴人。

  二、申訴狀的特點

  申訴狀與上訴狀一樣,也具有強烈的針對性、充分的說理性的特點。但二者有區別:申訴狀是對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而提出的書狀。上訴狀是對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提出的書狀。

  三、申訴狀的作用

  保護當事人、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申訴是法律賦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一項訴訟權利和民主權利,其目的在于根據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保護當事人、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所以,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者其他公民,如果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交申訴狀。

  四、申訴狀的結構、寫法

  申訴狀一般包括首部、案由、申訴請求、申訴事實和理由、尾部幾部分。

  1.首部

  包括標題和申訴人基本情況兩部分。

  (1)標題。應寫明案件的性質和文種,如"經濟糾紛申訴狀"。

  (2)申訴人基本情況。應寫明申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申訴者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被告的辯護人,應寫明其姓名、職業、同被告人的關系,并加寫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另外,還應將對方當事人(即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寫明。

  2.案由

  應寫明申訴人因何案,不服何處人民法院的何字號判決而提出申訴。表述為:"申訴人因xx一案,現對你院x年x月x日xx字第x號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申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3.申訴請求

  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地寫明請求人民法院給予解決什么問題,說明原來所受到的處理有什么不當之處,要求給予怎樣的改變處理。如寫為:"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判決(或原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審理等)

  4.申訴事實和理由

  這部分是申訴狀的核心內容,也是能否引起審判監督程序發生的重要依據,因此一定要寫清楚。這部分主要是針對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者決定書)的不當之處,從認定事實、運用法律和訴訟程序上存在的錯誤,分別加以闡述。在指出錯誤的同時,要提出有關的證據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論證,以此來論證提出的申訴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生效裁判應予撤銷、變更或重新審理。

  5.尾部

  寫明致送機關:"此致xx人民法院":申訴人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附項,應說明一、二審判決副本份數、申訴狀副本份數,物證、書證的名稱、件數、存放地點,證人姓名、住址等。

  五、申訴狀的寫作要求

  1.要求要明確。認定判決或裁定有錯誤,才提出申訴。是認定原判完全錯誤,要求撤銷原判,還是認定原判部分錯誤,要求減判,都要明確。

  2.說理要充分。判決和裁定已發生法律效力,不會輕易改動。要達到申訴的目的,一定要擺出確鑿的人證、事證、物證,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準確地引用法律條文,進行合乎邏輯的分析,以證明判決或裁定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根據,不能成立。這樣,司法機關才會接受當事人的申訴,才會產生審判監督程序,進一步去研究案情。

  范文

  申訴狀

  申訴人:

  姓名xxx,

  性別x,

  年齡xx,

  工作單位xxxxxx,

  住址xxxxxxxx等

  申訴事項:

  申訴人的xxxxxx行為不構成犯罪

  事實和理由:

  xxxxxxxx

  [陳述案件的事實;申訴自身行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偵查機關確定罪名錯誤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或檢察院

  申訴人:xx(簽名)

  代理人:xxx(章)

  xxx(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