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訴狀優選范文
引導語:有的屬于既定權利的爭議 ,即因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既定內容而發生的爭議;有的屬于要求新的權利而出現的爭議,是因制定或變更勞動條件而發生的爭議。今天,云范文為大家整理了兩篇關于勞動爭議申訴狀的優選范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范文一:
姓名或單位名稱: xx 性別:女 年齡:x歲
工作單位:xx市郊區信用聯社
單位性質:股份合作制企業
民族或國籍:漢 用工性質:xx 地 址:xx對面 電 話:xx
被訴人:XX
姓名或單位名稱:xx市郊區信用聯社 單位性質:股份合作制企業
法定代表人姓名: xx 性別:男 年齡:x歲
職務: 理事長 民族或國籍:漢
用工性質:聘用制國家干部
工作單位:xx市郊區信用聯社 地 址:xx 電 話:xx
請求事項:請求裁定申訴人與被訴人是聘用干部關系,被訴人應按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齡55周歲為申訴人辦理正式退休手續;被訴人應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規定補發申訴人應得的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福利和內退期間住房補貼,以及其他應得的福利補貼,履行《內退協議》中工資和福利待遇的約定,并依法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補繳申訴人內退以來因工資基數調整應繳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事實經過和法規依據:
一 事實經過
1.工作經歷:我于1982年10月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xx市農村信用社,從事金融業務工作,身份是信用社內部承認的信用干部;1987年,我被聘為助理會計師,1991年我被任命為xx儲蓄所所長,1993年8月6日,我又以市區第二名的成績通過轉干考試, 經考核被農行xx市分行和郊區信用聯社聘為在省人事廳備案的聘用制國家干部, 1994年,我經單位批準,考入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干部學院帶薪脫產學習兩年,1996年畢業.1997年,我被任命為四豐信用社清欠科副科長.2003年,我40歲,在信用社工作期限滿20年,單位與我辦理了內退手續,我當時是單親母親,帶著一個未成年的兒子,沒有住房,單位為了達到裁減人員的目的,想盡辦法壓縮職工工資,我每月只能從單位領到600元的工資,扣除每月300元的租房費用,僅剩300元的生活費維持母子二人的月生活,處境十分艱難,如果不辦理內退另謀生路,無法維持正常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