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導語:風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廢除法律。下面是云范文為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請書,想要知更多的資訊,請多多留意文書幫!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xxxxx(上海)管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xxx
聯系電話:137xxxxx271
被申請人:xxx,男,漢族,1959年x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61xxxxxxxxx38
住所地:陜西省
聯系電話:158xxxxxxxxx
仲裁請求:
1、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解決損失(含工資抵扣)76萬元的50%
即38萬元
2、 裁決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因申請人急于發展靜音管產品,在招聘人才時,輕信被申請人的自我吹噓,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于2010年3月20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聘用協議書”,該協議書約定,被申請人受聘擔任申請人單位的總經理,負責經營營銷工作,主管靜音管市場的開發、建立一整套相應的企業規范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標準等工作。該聘用協議書還約定,被申請人的年薪為25萬元,平時每月支付一萬元,農歷年底視被申請人工作業績支付余款。追回貨款。還特別約定,如被申請人在經營過程中,對申請人造成損失,申請人有權扣除被申請人的工資
報酬。
由于被申請人表明,其已經在老家西安市繳納了社會保險,所以,聘用協議書約定被申請人要求自行繳納社會保險。
被申請人來到申請人單位后,馬上暴露了不學無術的真相。實際上被申請人并沒有管理經驗,在申請人單位里,管理混亂,不僅沒有建立靜音管技術規范,屢出質量事故,而且,將申請人原有的`產品市場搞亂,甚至,為了自己的私利,將申請人開拓的市場丟失。
被申請人因為自視甚高,不做市場調研,不聽申請人單位里同事的勸告,在沒有落實具體客戶的情況下,既不簽訂合同,又不收取定金,違反公司規定將產品發出。造成產品多次周轉,因此產生產品破損和無謂的運輸費用。
被申請人還因為有私心雜念,多次違反公司規定,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違規發貨,造成公司貨款至今未能收回。
上述情況,共造成申請人實際經濟損失78萬元,并且嚴重損害申請人單位的聲譽。為此,20xx年5月2日,經公司集體研究決定,免除了被申請人的總經理職務,并且,責成被申請人盡快追回貨款。但是,被申請人至今未能追回貨款。根據聘用協議書的約定,申請人要求對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失承擔50%的責任(含工資抵扣)共計支付申請人38萬元。
致
上海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上海)管業有限公司
20xx-3-15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
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
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00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13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
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3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00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
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00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
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1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簽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