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證明范文居委
居委會怎么開死亡證明呢?下面云范文整理了有關死亡證明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死亡證明范文居委【1】
死亡證明
本居委會,***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加蓋公章
如果在醫院死的,需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然后到所在轄區派出所開死亡證明。
如果不在醫院死的,要找殯儀館開。
然后拿這兩份證明到所在社區開死亡證明
這種情況本來是應該鐵路站點醫院開具的,但是現在你已經把遺體拉回生前居住地了,具體是停放在哪里的呢?如果是在醫院的太平間的話可以讓停放醫院放具死亡證明.
如果是停放在家中或者殯葬禮儀公司之類的地方的話,可以邀請當地派出所與當地能夠出具死亡證明的醫院醫師共同出面一起開具.
殯葬法規明文規定,村鎮級別的居委會沒有權力開具死亡證明,但現實中很多違規操作。
你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請當地的醫院和派出所的人出面,也可以找到居委會的,只要有遺體在,也已經確定死亡了,應該問題不大。
現實社會想辦點事通常要去找找關系或者花點錢之類的,不行花點錢送點禮,(我很看不慣這種風氣,但沒有辦法)放點血吧,主要是讓人入土為安,活著累了這么久,死了就別在折騰了!
看怎樣死咯!!如果是自然死的由當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開具死亡證明、還有死者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是病死的就由醫院開證明加戶口本、身份證!如果是謀殺死或者死因
不明白有待公安機關調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這個就不用你自己主動去搞!
你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
但你首先得確定到底是哪些銀行的存款,把存款憑證或銀行卡找出來,否則,只憑你口頭說的“可能有銀行存款”,公證處無法為你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證明范文
你母親去世后,你作為其獨生子有權繼承其遺產(房產、銀行存款、證券……等等所有屬于其生前所有的財產及財產權益),此外,根據《繼承法》規定,你母親的配偶及你母親的父母都應作為你母親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死者與配偶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派出所出具)。
3、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4、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戶籍檔案登記表(派出所出具);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5、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村鎮房屋的建房申請報告、建房執照<鄉鎮政府的建房部門出具檔案復印件并蓋章確認>;存單、存折、儲蓄卡、信用卡等,住房公積金卡、
住房補貼證明,股權證明、證券權利證明;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證明;養老保險金證明、破產安置補償費證明等)。
6、繼承的房屋已拆遷的,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證明、房屋產權移交表、完稅憑證等材料。
7、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遺產清單,遺囑公證書,遺囑見證人的有關材料,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裁定書等)。
辦理時間,你要向所在地的公證處咨詢,各個公證處都有自己的承諾辦證時間,但不能超過法定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死亡證明范文居委【2】
為規范殯葬管理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積壓,渝公發〔2009〕427號文件正式宣告:以往居民在家死亡到社區開證明的歷史已不復存在。
4月8日上午,柳背橋社區居委會所轄蘭花村42-2-1居民劉大爺和他女兒到居委會要求為昨晚因病去逝于家中的78歲親人出具死亡證明。
該社區主任按上月石橋鋪街道民政會上要求把不能出死亡證明的原由向死者親屬作了解釋,介紹他們去找派出所。
隨后石橋鋪派出所又送他們回居委會,認為不由他們出證明。
經過三次往返,死者家屬火冒三丈,言語及不友好。
為阻止矛盾的升級,社區與警方協商,經請示上級,這次就由去逝前給予輸液的鐘表廠衛生服務站出具死亡證明,社區附證、派出所蓋章,就此平息了這次矛盾。
柳背橋社區居委會為此事引發的問題,深刻認識到是宣傳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為避免今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特別根據文件精神,擬定了《關于辦理死亡證明的通知》下發各物業小區,并組織人員張貼到各散戶區或居住人群較集中的地方。
力爭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記者昨天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據介紹,蜀山區居民辦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戶口注銷,只需要帶當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證明書,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然后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
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3月15日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蜀山區居民辦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戶口注銷,只需要帶當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證明書,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然后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殯儀館收的是醫學死亡證明,憑此證明來確定逝者是在醫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種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門開具非正常死亡證明。
上述兩個證明均不是對個人的,不能補開。
如果有復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沒有就拿戶口本也應該可以證明,上面有注銷章。
死亡證明范文居委【3】
茲證明 (男/女,身份證號碼為 )生前住 省 市 區 路,于 年 月 日在 (地點)因 (死因)死亡。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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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