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關于被告答辯狀范本(精選20篇)
答辯狀對于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具有不容忽視的意義。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答辯狀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我們開庭前都會提前準備好答辯狀,下面是云范文幫大家整理的標準關于被告答辯狀范本(精選2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標準被告答辯狀1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送達的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并沒有將案件事實如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二、答辯人不同意將婚生女____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經__________周歲多,讀__________年級,處于青春期,正是課業負擔日益加重與個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關鍵時期,需要家長給予更多的陪伴與照顧。可事實上,被答辯人本人長期在外打工,甚至時常出國打工幾年都不回家,倘若將____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實際上被答辯人本人根本無法承擔起照顧女兒的職責,最終的結果就是將孩子丟給被答辯人的父母,但兩位老人現畢竟上了年紀,照顧孩子會越來越吃力。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齡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來無法有效負擔起對孩子生活的照顧與學業輔導,更談不上對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與引導。答辯人作為__________的母親現長期在____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會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陪伴與照顧孩子的成長。因此,答辯人認為孩子的撫養權交由自己,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辯人并非像被答辯人訴狀中所言的那樣對孩子不聞不問,缺乏承擔作為母親的責任。而事實情況是這樣的,答辯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個女孩,被答辯人及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被答辯人父母對答辯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時常為了生育二胎一事爭執不休,家庭關系日趨緊張。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辯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積累的錢支付的,被答辯人收入明顯高于答辯人,卻鮮有在孩子身上花過錢。被答辯人作為家庭中妻子與自己父母之間溝通的紐帶,對雙方之間的矛盾不僅不從中勸和調解,反而一個人出國打工,把問題全部交給了答辯人。答辯人為了避免與被答辯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慮到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想多掙點錢貼補家用,才被迫選擇外出打工。即便答辯人在外打工,也是時常回來探望女兒,關心女兒的生活與學習,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況下,還堅持每年給孩子購買__________元的保險。相反,被答辯人自己卻是先后兩次出國打工,每次一去就是兩年,根本沒有承擔起作為父親的義務。綜上,答辯人已長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關心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撫養權歸于答辯人一方更為妥當。
三、關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答辯人的意見如下:
第一,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出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商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被答辯人用婚后夫妻財產去購買時,答辯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辯人在第一次起訴時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隱瞞的嫌疑,有剝奪答辯人合法財產的主觀故意。該商鋪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購買時用了____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于當時的購買價,應當以現在評估的價錢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鋪至今已經對外出租了兩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因雙方長期處于分居狀態,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辯人一直收取,答辯人一分錢沒有拿到。答辯人認為,租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理應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及的商鋪,還有一些夫妻共同財產,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未予提及。首先,被答辯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后兩次出國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萬余元全部在被答辯人一人處,該筆款項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開支。其次,被答辯人出國打工期間,外經公司按照規定每月會支付給答辯人__________元的生活費用,四年共計__________元。該筆款項全部由被答辯人的姐姐代為領取,答辯人分文未獲。由此可見,被答辯人在收入明顯高于答辯人的情況下,卻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過一分錢,婚后財產答辯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錢款請求法院在調查清楚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財產的分割問題,答辯人還有如下事項請求法院在判決時予以支持。首先,關于拆遷房屋的問題,因答辯人婚后將戶口調到了被答辯人處,在農村拆遷房屋登記時,答辯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積。考慮到答辯人自己分得的`面積無法達到一套房屋的面積,剩余的面積數額還需要答辯人自己花錢去購買,可答辯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資都幾乎花在了日常開銷上,加上近兩年身體又不好,看病吃藥的費用全是一個人負擔,已經沒有任何積蓄,根本無力去購買。答辯人請求法院在綜合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在財產分割部分對答辯人予以照顧,保證其離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其次,答辯人的戶口一直是在被答辯人處,考慮離婚后若被答辯人將其戶口遷出,答辯人就無法獲得新農合的保險待遇。故答辯人請求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裁決保留答辯人__________畝的農村田地份額,以確保答辯人離婚后還能享有新農合保險待遇,也是對其今后生活的保障。
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予以采納,從而維護答辯人合法正當的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2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原告劉______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療系統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經朋友介紹,______確認戀愛關系。結婚前后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
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適應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當初,我正是欣賞原告才答應與其結婚,我們結婚時,他只是一名辦事員。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村的家境,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變自己,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系。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原告在其訴狀中理直氣壯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與他離婚,雙方也就離婚問題多次協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如果答辯人提出過離婚,親友們又何來"以原告先提出離婚"為由對原告進行指責呢?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3
答辯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與______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辯意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一、 集團陜西分公司為原告訴稱承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具有獨立訴訟主體地位,應當參加訴訟,原告無權直接起訴總公司。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民訴意見》第40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集團陜西分公司為依法成立、經依法登記、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對獨立性。與原告發生承攬合同糾紛的當事人為分公司,依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分公司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具有當事人資格,應當作為訴訟主體獨立參加訴訟。
該承攬合同糾紛為原告與分公司簽訂,總公司并不知情,對于該承攬合同的真實性及其履行情況均無從得知。原告訴稱與分公司存在承攬合同糾紛,分公司有獨立訴訟資格,原告應該以分公司為被告,無權直接起訴總公司。
二、原告訴稱,20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負責人______在其承攬合同中簽字,對所拖欠貨款進行了確認。而原告在起訴書中稱原負責人為“楊惠生”,若原負責人______真的對所拖欠貨款進行了簽字確認,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負責人______經理的真實姓名;且原告并沒有提供所稱的承攬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相關證據,答辯人有理由懷疑該承攬合同的真實性,不排除偽造的可能性。
三、 集團陜西分公司原負責人______已涉嫌經濟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偵查,下落不明,并將本案涉及的相關合同及其他材料帶走,致使總公司無法掌握其他的證明材料,對本承攬合同是否真實存在及是否屬于______的個人行為等重要事實無法明確,更無法考證,需要等______歸案及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攬合同糾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待核實。
綜上,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告無權起訴總公司,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第65條等相關法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4
答辯人: ___ ,男, ____ 年 _ 月 _ 日生,漢族,省市人,現住 __ 市 __ 路 _ 號 _ 單元 __ 室。
答辯人因 ___ 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是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二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5
答辯人:_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現住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現就原告訴答辯人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對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責任劃分、投保情況等無異議。
二、本案答辯人不承擔責任,原告的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 事故發生時,答辯人在保險公司投有交強險和5萬元的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時,仍處于保險期內,并且答辯人所駕車的車輛具有合格的行駛證、答辯人具有駕駛證,駕駛行為完全合法。根據保險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本案應當先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先予賠付。
三、答辯人為救治原告墊付了16615.89元,保險公司應該賠償給答辯人。
首先,為救治答辯人,原告直接向醫院交付押金為15500元,__(原告的外甥女婿)給答辯人出具了一份證明,證明從答辯人手中取走了15500元的押金條。
其次,入住時,因需掛號、檢查等答辯人還為原告墊付了1115.89元的醫療費,該筆費用未計算在住院費用清單內,醫療費票據由答辯人保管。
希望法院將上述答辯人墊付的16615.89元直接判令由保險公司支付給答辯人。
四、答辯人對原告訴請賠償的部分項目和金額有異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實。
1、殘疾賠償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原告是1930年6月3日出生,今年已經83歲了,依據法律規定殘疾賠償金應計算5年。
原告所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原告系城鎮人口,也無法證明原告在城鎮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
綜上,原告的殘疾賠償金應當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五年計算,即7154元×5年×10%=3577元。
2、營養費:沒有醫院加強營養的醫囑,不予認可。
3、護理費:沒有提供護理人員的身份證明、誤工證明、收入證明,不予認可。
4、交通費過高,請求法院酌情支持。
以上答辯意見,請合議庭合議時予以充分考慮,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以保障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6
答辯人: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陳______,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一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__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__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_______日報進行了公告。__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__年4月15日準予對______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7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______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欠被答辯人借款本金_______元及利息,法院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歸還。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約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_______元而未寫大寫_______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歸還借款本金__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8
答辯人:劉______,男,56歲,北京市人,漢族,小學文憑,戶籍地址______
答辯事由:
請求法院確認徐______與劉______于______年簽訂的《買賣房屋契約》有效,房屋產權歸被告所有.
事實與理由:
被告在______年與原告姐姐徐______及原告爺爺徐______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將原告的父親遺留下來的房屋以14500元買了下來。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以及 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法定代理人依據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在簽訂合同時徐______ 17 歲,尚未成年,父母親均已去世,由其姐姐照顧生活,所以被告在簽訂合同時有理由相信徐______可以代表徐______的意思表示。
而且,被告劉______已經在原購買房屋的基礎上加蓋了新的房屋,現有房屋應歸劉______所有。另外,新北村已經在 1986 年被國家征用,土地性質已經變為國有土地, 所以徐______與劉______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標的合法、確定。
根據《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買賣房產契約中明確指出“今后因售房方家庭糾紛與買方無責任。”,因此應該按協議規定保護被告的'利益。雖然房產買賣未辦理物權登記,只是簽訂了協議,但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合同已經生效。
綜上,徐______與劉______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有效的。且房屋產權應歸被告所有。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9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戶。身份證號碼:______。電話:______。
答辯人就李_______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二、同意女兒由______撫養
同意女兒______由______撫養,但是______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關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______元撫養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______時間,其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______余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0
答辯人:被_ 、男、_______年3月15日出生、漢、住_______,電話:_
被答辯人:原_、男、_______年5越3日出生、漢、住_______
答辯人因原_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答辯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被答辯人訴求的賠償額部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答辯人不需要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并請法庭對訴訟費的承擔依法判決。
事實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對答辯人的責任認定錯誤
1、交通事故基本事實
20__年8月20日06時,原_駕駛“綠化”牌電動車由南陵縣籍山鎮經一路未靠路口中興點的右側左轉彎時,與被_沿籍山路由西向東行駛的皖G/_ 號“黑豹”牌輕型普通貨車相碰撞,造成原_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事實見: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技術鑒定意見書、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勘查筆錄。)
2、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及調查情況
交通事故時間:20__年8月20日6時55分
交通事故地點:南陵縣籍山鎮籍山路與經一路交叉口處
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1、原_、男、_______年5越3日出生、漢、住_______
2、被_ 、男、_______年3月15日出生、漢、住_______,電話:_ 事發地段為東西走向,籍山路面。事發時系晴天,視線良好。
責任認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_駕駛車輛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被_因為疏忽大意,未能確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3、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認定錯誤
1、答辯人在事發時為正常行駛,并未違反交通規范。
2、原_嚴重違反交通規定導致事故發生,負有重大過錯。
3、事故認定書中因疏忽大意而導致事故發生缺乏事實依據。且其依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為概括性條款,作為責任認定的依據有失偏駁。
4、答辯人在事故應不負責任
二、被答辯人訴求一的賠償額部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1、傷殘賠償金根據當地上一年度居民收入、年齡結合傷殘鑒定意見書等相關證據確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根據其戶籍應當認定為農村居民,其出具的籍山鎮石鋪村民委員會的證明只可表明被答辯人已經失去土地和申請低保,無法證明被答辯人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且有相對固定的收入,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一條其應當按照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5285元計算傷殘賠償金。綜上,傷殘補償金為31710元。請法院對其超出部分依法不予主張。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答辯人認為,對于被答辯人第二次住院提出異議。根據第二次出院記錄,第二次住院原因是由于“左大腿外側外傷后皮下積液”。第一次出院無出現此種情況而且第二次住院之前私自去當地醫院自己治療。故而對于積液的產生被答辯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第二次住院的醫療費用不應當由答辯人承擔。綜上,醫療費應為第一次住院費用。請法院對超出醫療費部分依不予支持。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答辯人認為,第一,由__電器公司提供的.有關被答辯人固定收入的證明不提出異議。第二,對于被答辯人提供的診斷證明書中“休息兩個月”提出異議,根據《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兩個月休息期過長而不符實實情,一個月時間適宜。而且休息時間過后被答辯人應當已經具有勞動能力,不應計算至鑒定日之前一天。綜合以上,誤工時間為133天,誤工費為8865.78元。對于超出不合理誤工費,請法院依法駁回原該的請求。
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護理費不合理。首先對于護理天數,被答辯人提出的天數超出合理要求,被答辯人提供的出院記錄顯示出院休息后已經具備自理能力故無需護理,被答辯人需要護理期限應為兩次住院期限和休息時間即123天。其次對于護理日費用,由于被答辯人未提交有關聘請護工的證明,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發布20__年度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和相關規定,護理日費用為75.55元(27576/365)。綜上,護理費為9292.65元。對于護理費超出部分,請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5、住院伙食補助費,是對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用的一定補助。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符合上述規定,并由原始證據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營養費賠償缺乏醫療機構“加強營養”的證明,說明被答辯人無需加強營養。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請求。
7、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未提供相關的交通費用的發票等票據,無法證明費用的真實產生。請法院依法不予主張。
8、物品損失根據受害人物品相關損失情況確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物品(電瓶車)損失有修車票據證明符合規定,并由原始證據確定。
9、司法鑒定費根據鑒定機構出具的票據確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司法鑒定費符合上述規定,并由原始證據確定。
10、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精神痛苦等確定。答辯人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表明被答辯人在事故發生中負有主要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本案被答辯人對自身的損傷存在嚴重過錯,應當適當減少數額。同時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被答辨認請求數額過高。綜上,精神損害撫慰金為30000元適宜。對于超出部分,請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民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1
答辯人:_____,男,19______年11月5日出生,漢族,住______。
被答辯人:__,男,12月11日出生,漢族,住______,系答辯人之子。
法定代理人:_____,女,______年8月3日出生,漢族,住______,系被答辯人之母。
答辯人_____因被答辯人__起訴其撫養費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所述事實與實際不符。
客觀事實如下:______年6月2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母_____登記結婚,______年______月11日生育被答辯人。
后雙方之間因感情不和,于20__年11月29日經灞橋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母_____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里所有經濟來源均由_____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_____據為己有,沒有用一分錢補貼家用。
而答辯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學都成為問題,不得已只能舉債度日。
20__年11月29日,灞橋區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只對答辯人和_____的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進行了分割,對_____據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
因此,離婚時答辯人已有負債,沒有任何積蓄。
離婚后,答辯人在經濟上和日常生活中,對被答辯人及_____仍積極照顧,經常給予相關補貼,時不時給被答辯人不等數額的零用錢。
因答辯人和_____房屋在一起,_____所有房屋的水電費及垃圾清運費等均由答辯人墊付,這一部分費用已經高于原民事判決書中的子女撫養費。
因此,答辯人從來沒有拒付過子女撫養費。
20__年12月,答辯人患病,經醫院確診為腦梗、冠心病,但答辯人經濟拮據,無力承擔昂貴醫藥費,只能借錢治療,后花費醫療費10萬余元。
現答辯人身體狀況極差,不能干活,沒有經濟來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負債累累,無力向被答辯人承擔過多的撫養費。
因此,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所述事實與實際不符。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于法無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辯人無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負債累累,收入水平遠遠低于陜西省平均收入。
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答辯人應支付被答辯人的撫養費數額,應在陜西省平均收入以下進行計算,且比例應當適當降低。
因此,被答辯人主張的1000元/月的撫養費,明顯高于法律規定,于法無據。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第二項訴訟請求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本案中,灞橋區人民法院(20__)灞民初字第______號離婚民事判決書中,已判決由答辯人支付被答辯人撫養費,撫養費已將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包括在內。
被答辯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撫養費,答辯人如果未支付的,_____可根據判決申請強制執行,而不能提起訴訟。
況且答辯人已如數支付撫養費。
提起本案之后的撫養費,也將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包含在內。
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的第一項訴訟請求,已將第二項訴訟請求包含在內,提起第二項訴訟請求明顯重復。
因此,被答辯人主張的第二項訴訟請求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以及被答辯人的生活需要,在答辯人能夠承受的范圍內判決撫養費的數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2
答辯人:王________住所:____市____街道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錢________ 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因原告馬______訴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據事實與法律,答辯人提交答辯意見如下:
一、原告未在借條約定的保證期間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答辯人應免除保證責任。
借據顯示借款發生于20____年3月3日,約定20____年4月2日一次性歸還,保證期限至借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即20____年4月1日止;而本案起訴時間是________年6月7日,已超出保證期限兩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故原告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答辯人免除保證責任。
二、原告起訴又撤訴的行為,并不能認定原告已向答辯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原告提交的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20____紹嵊甘商初字第______號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馬______未按本院通知在七日內預交訴訟費,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裁定本案按撤訴處理。”事實上,答辯人對于原告起訴又撤訴的行為毫不知情,更沒有收到起訴狀副本,該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表現形式。首先,《擔保法》規定了一般保證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間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然后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法律并沒有規定連帶保證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必須采用訴訟或仲裁的形式。本案是連帶擔保責任,原告無需一定要用起訴的方式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其次,原告起訴又撤訴的行為,說明原告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并不是她的真實意思。因為任何人都知道法院受理案件是以訴訟費的繳納(或者獲到法院的減免)為前提的,原告無故不繳訴訟費的行為只能導致撤訴的結果。原告明知而為之,所以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并不是她的真實意思。最后,從效力的`角度,原告雖然向法院起訴,但答辯人沒有接到法院的通知,也沒有收到起訴狀副本,原告的“要求”并沒有有效地傳遞到答辯人,這樣的起訴當然沒有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原告這種起訴又撤訴的行為不能認定為原告已向答辯人要求承擔擔保責任。
三、關于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不適用本案。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一條: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連帶責任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原告在保證期間始終未曾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故根本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更談不上訴訟時效的中斷。
綜上,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3
答辯人(被告): ___
被答辯人(原告):___
答辯內容:不同意賠償全部醫藥費,對診療及用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原告僅住院13天,并未進行手術治療,即花費近15000元的醫藥費,明顯屬于擴大損失,因此被告申請對原告產生的醫藥費進行診療及用藥合理性司法鑒定,只賠償具有合理性的部分。并且原告是否在醫療終結時進行傷殘鑒定與傷殘等級有著密切的關系,被告同時申請對醫療終結時間進行司法鑒定。
關于醫藥費以外的其他賠償項目,符合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及數額的`,應由本案另一被告機動車交強險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關于傷殘賠償金:12年12月8日,原告在事故發生當日入院時,影像診斷報告為“腰2椎體壓縮骨折并伴有12椎體發育畸形”,即僅有一個椎體壓縮骨折,診療時醫生明確說明原告因有老傷未愈,無需入院治療,回家靜養即可,原告也認可醫院說法,回家靜養。而在經過7日后即20_______年12月15日,原告再次入院治療時,診斷結果已變為腰1-3椎體骨折,與發生交通事故當時的受傷情況嚴重不符,被告可以合理懷疑的是原告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又發生了其他擴大損失的事故,也就是說原告在回家靜養期間,可能二次摔傷,導致再次入院時診斷結果加重。由此,我們對傷殘鑒定的結論也持有異議,申請重新進行傷殘鑒定或補充鑒定,并對腰一、三椎體的壓縮性骨折的損害與本次交通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綜上,原告的醫藥費產生過大,明顯有不合理、不必要的用藥。且原告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存在舊傷未愈,在二次到同一醫院就診時,傷情明顯加重,被告認為一定存在發生了擴大損失的事實。因此,被告申請進行用藥合理性司法鑒定、醫療終結時間司法鑒定及損害與交通事故間的因果關系鑒定,并依據該因果關系鑒定結論重新進行傷殘鑒定,只有這種鑒定結論才可以作為本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客觀真實性的賠償依據。被告不應就原告未愈的舊傷及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后再次發生其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4
答辯人:喬__,女,__年6月12日出生,住所地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
委托人:常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 丹,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肖______,女,______年5月24日出生,漢族,住所地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
因被答辯人提起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一案,現依據事實和法律答辯如下,請求人民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一、被答辯人提出“被告喬女士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應當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是無法律依據的。
首先,關于無過錯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但是法律明文規定了無過錯原則的適用范圍。《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是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答辯人只是出于愛心喂養流浪貓,答辯人的喂養行為并不屬于《侵權責任法》所規定的飼養行為。其次,“飼養人”要達到和動物的所有人地位相當,才能稱為動物的飼養人。所謂“動物的所有人”,即對動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的人。動物的管理人是指實際控制和管束動物的人。最后從本案的事實和證據來看,只能證明答辯人是偶爾喂養“流浪貓”,沒有持續、長期喂養的證據,就是有流浪貓進入答辯人家里的事實,也不能證明答辯人就是流浪貓的管理人,所以本案不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
二、被答辯人提出“被告喬女士長期對流浪貓進行飼養,花仔貓與被告喬女士之間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的無事實依據。
根據本案證人劉彩嬌證言,答辯人對動物很有愛心。答辯人居住的小區有一片開闊綠地,是流浪貓的聚集地。該證言可以證明流浪貓聚集在該小區并非是答辯人的喂養行為引起的,而是該小區的地理環境造成的。答辯人只是偶爾拿些食物去喂養流浪貓,而并非被答辯人所說的一個長期的行為。根據該證言,答辯人家里并未養貓,可以證明,該流浪貓并未住在答辯人的家里。因此,被答辯人提出的“被告喬女士長期對流浪貓進行飼養,花仔貓與被告喬女士之間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是無事實依據的
三、被答辯人提出“案發時喬女士能叫出小貓的'名字意欲讓其停止侵害,小貓也領悟主人的意思而跑開,因此綜合全案事實和證據,該貓已經被被告喬女士所占 有或控制,也就是說該貓屬于被飼養的動物。”無事實依據。
根據答辯人的陳述以及小區的監控,答辯人看到貓狗打架,以及被答辯人用腳踢貓,答辯人發現那只貓是其曾經喂養過的流浪貓,便趕緊大聲把貓叫開,貓就跑了。首先,根據當時的情況,答辯人是為了被答辯人的人身安全,出于本能大聲叫“花仔”,并非被答辯人所說的對貓的占有與控制。其次,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答辯人能叫出小貓的名字,那只是答辯人根據貓的外形特征隨意取的名字。再次,被答辯人提出的“小貓領悟主人的意思而跑開”完全是被答辯人的主觀臆斷,無任何事實依據。小貓跑開的原因可以有多種,比如,突然覺得自己勢單力薄無法與被答辯人的大型犬搏斗,決定撤退;又或者小貓聽到答辯人的叫喊聲,以為是對方又多了幫手,于是跑了。因此被答辯人提出的該貓被答辯人所控制或占有,無事實依據。
四、被答辯人提出“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1000元”的依據是不成立的。 據被答辯人陳述,因被貓抓傷后心理極度恐懼,害怕會得狂犬病,整日心神不寧,郁郁寡歡,而且狂犬病存在潛伏期,且答辯人飼養的又是流浪貓,更容易得狂犬病,這些都加劇了被答辯人的恐慌和不安,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故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1000元。首先,該陳述存在前后矛盾,被答辯人認為該貓是流浪貓,那么何來“飼養”一說,既然不存在飼養關系,那么,答辯人也就不適用無過錯原則,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其次,本案是被答辯人被貓抓傷,與犬無關,何來“狂犬病”一說,而且根據被答辯人所提供的病例,被答辯人于當日及時打了狂犬疫苗,被告人擔心自己會得狂犬病是無事實依據的,只是被答辯人的主觀臆斷,無科學依據。再次,本案中的犬是被答辯人自己的,而且,事發當時,該犬并未拴狗鏈,對于貓狗打架,被答辯人被貓抓傷,被答辯人是存在過錯的。綜上述,被答辯人提出的而精神損失賠償是沒有依據的。
五、答辯人作為被告的訴訟主體不適格。
在本案被確定為飼養動物侵權糾紛的情況下,答辯人并非該貓的管理人或飼養人,且其偶爾投喂貓的行為是出于愛心,是合法行為,應該受到鼓勵,不應當承擔責任,故被答辯人應當另尋適格的被告人。
六、被答辯人的損害是因其過錯造成的。
從小區提取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被答辯人未對其飼養的狗拴狗鏈,違反《廣州市犬類飼養條例》的規定;且故意用腳踢貓,因而導致其被天性溫順怕人的貓抓傷。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被答辯人的損害是因其故意造成的,故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不應承擔責任,且答辯人也非該動物的管理人或飼養人。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毫無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答辯人不存在任何侵權行為,故無需對被答辯人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懇請人民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5
答辯人:______,女,漢族,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____,住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男,漢族,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____,住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較好,并不存在起。訴。狀中所稱的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已經六年多,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礎。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因婚前認識時間短,相互了解不夠,草率結婚,婚后二人性格不合,發生矛盾無法溝通。如果說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性格不合,那么結婚六年了早已磨合融洽,和諧相處了。上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后,在法庭調解下,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和好如初,一直在一起生活。在農忙時,答辯人幫家里干農活,在家里開的商店里面幫忙。這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主要原因是因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父親之間的問題,因為答辯人回娘家沒有告訴被答辯人父親,回家后爭吵,被答辯人父親打了答辯人一巴掌。在答辯人告知被答辯人后,被答辯人說我爸讓你走,你就走。為這答辯人才離開家,回娘家去了。答辯人認為這只是生活中的`瑣事,并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二)被答辯人所說的答辯人與婚外男子有不正常關系,這個根本是無中生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一直很好,并未與其他人交往。
(三)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父母代為撫養,答辯人從不盡義務,孩子正常生活,疾病治療答辯人不聞不問,這與事實不否。答辯人自孩子出生后一直撫養至快三歲時答辯人才外出打工,今年年后答辯人也再未外出,孩子日常生活都是答辯人照顧。
二、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雖有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兒子______才四歲多,離婚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不利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以上答辯意見,請法院予以采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6
第一被告:______娛樂中心代理人
第二被告:人壽保險公司
第三被告:______特種設備
答辯人針對呂______案進行答辯。
答辯請求:
第一被告(______娛樂中心代理人):原告與______娛樂中心的服務合同已經結束,本案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切實際,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規定。
第二被告(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與本案沒有直接的內在的因果關系,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三被告(______特種設備):______特種設備公司跟原告之間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不應當構成共同被告。
答辯理由:
本案的爭議焦點:其一,本案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到底誰應當負什么責任。其二,本案三被告是否應對原告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其三:如何劃分三方的賠償責任,被告有如下意見。
首先,針對焦點一,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應該各自承擔怎樣的責任。
第一被告______娛樂中心代理人認為,原告是在跳舞結束后從樓梯上走下已經離開了______娛樂中心,結束了本次合同,只是原告在回家的路上到了半路的時候,才想起有一件衣服掉在______娛樂中心,于是再回頭去拿而釀成的事故,他去拿衣服的行為,不屬于消費的服務范圍。
第二被告人壽保險公司認為,保險公司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理由,娛樂中心是該部電梯的使用者,對電梯有維修保養義務,保險公司對這期事故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被告______特種設備認為,本案屬于是因為服務合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不是共同侵權,對方起訴第三被告,而且是共同被告,是不恰當的,最多是第三人。
針對焦點二,三被告是否應對原告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被告認為,造成呂______損害的原因有兩個,第一被告宜興市______娛樂中心,發現電梯有可能損壞的情況下,及時通知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宜興市支公司簽約的維修單位,宜興市______特種設備技術服務部前來維修,______特種技術服務部派維修工葛根洪前來______娛樂中心修理,當葛根洪拆開電梯堅持時,發現鋼絲繩已經損壞,需要更換就離開維修現場前往服務部取鋼絲違反了電梯維修的安全操作規程,因此認為電梯維修方違規操作不負責任是造成該事故的主要原因,呂______受傷的責任應該由______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
針對原告對第三被告的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專業水準不足夠導致事故發生的懷疑,第一被告認為,既然是維修的專業知識人員,就有掛牌的義務,怎樣檢修,怎樣掛牌,怎樣開始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而且作為使用者來說,不可能把牌子始終準備在那里,因此認為維修工葛根洪對本案事故的造成有主要的過錯。
第三被告認為,掛告示牌責任是誰的,應當是發現問題使用者應該提出掛告示牌。掛牌子的義務,不僅僅是修理人員的,應當最早掛牌的義務是電梯操作工的,以及告知人家電梯壞了,因此娛樂公司配備專業人員疏于防范,未掛警示標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二被告則認為,葛根洪去修的時候檢查電梯,知道電梯鋼絲繩壞了,電梯就停在基站才去取鋼絲繩,根本本方沒有進入施工現場。因為規定一個人不能進行修電梯的活動,必須兩個人以上。
針對焦點三:如何劃分三方的賠償責任。
第一被告認為,葛根洪是有專業知識的.人員,他具備這方面的知識,當他進行檢修的時候,應該說他已經進入維修的程序,他本身來就是來維修的,不能說你拿了鋼絲繩過來換才是修,而檢查過程就不是修理,我不同意這個概念,電梯機箱起初停在一樓基站,是______公司的維修員葛根洪示意他們的操作人員將電梯開往七樓。維修工葛根洪對本案造成有主要的過錯,操作工雖然說他沒有操作,但是他盡到操作工的義務,即使有證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而且他服從葛根洪的安排。
第三被告認為,在本方走之前電梯還在基站,這是一個關鍵問題,現在他們認為是______特種設備公司把電梯開到七樓,是修理過程中的一個修為,這與事實出入太大,歪曲了事實。既然把電梯停在基站進行修理,那電梯轉移到六樓七樓的時候本方就沒法修理了。一樓基站平口到地下室的距離有5.15米高,根本沒法對其維修。
第二被告認為,在興城商廈使用的注冊號為3010-320282-20005-0014的貨梯,編號為_h-pc電梯中,其用途核定的是貨梯,依法不得用為客梯使用。在本案中,其他被告違規把貨梯當做客梯使用,在這方面______公司沒有過錯。
原告認為第一被告對該電梯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將貨梯改成客梯使用,并且讓一位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普通工人、一個缺乏電梯操作意識、缺乏異常情況處理知識的普通工人來控制一部非法改造的貨梯,用來載客,這已導致巨大的事故隱患。針對這一點,第一被告指出,______娛樂中心在興城商廈7樓,因為樓層高,如果電梯不壞,上下應該使用電梯。在呂______跳舞結束后,電梯已經在維修,______娛樂中心的電梯工周建生都通知正在下樓的人群,讓他們從樓梯上走,呂______也從樓梯上走。可以說他主觀上已經知道了電梯已經損壞。當他在回家的路上再返回到______娛樂中心去拿剩在那里的背心的時候已經注意到電梯門已經是半開狀態。作為技術工的呂______看到半開的電梯門,應該引起注意,但是他沒有注意,而且更加沒有注意到電梯下的底板,就一腳踩下去。因此呂______應該說沒有盡注意的義務,對本次事故也負有一定責任。
針對原告請求法庭判令三被告履行如前訴訟請求的訴訟請求,
第一被告: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切實際,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規定。
第二被告:關于對原告的經濟賠償問題,代理人認為應當合情合理合法一些。原告受傷并不是______公司侵權所引起的,所以本案不屬于侵權之債,而是合同之債。原告與______公司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合同關系,不可能直接產生債的發生。______公司依法不應當承擔直接的民事賠償責任。______公司即使要承擔民事責任,也是基于與保險公司有得電梯保養合同所產生的,只構成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人保公司承認民事責任的范圍之內,承擔一定的有限責任。
第三被告:關于護理費,應當按照本案中農民護理款項,在無錫地區一年的平均生活費3965元來計算,原告主張太高;交通費和住宿費只能按照公共車票以及參照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的標準進行計算;營費可以按照當地居民的生活費的40%到60%來計算。這點請法院依法鑒定;關于精神損失賠償費,在殘疾賠償費中間已經賠了,在精神損失方面,在人身損害中間,這方面可以兩者合起來并用。如果判了精神損失費,那么傷殘補助費這方面就應當考慮不進行賠償。
證 據:
第二被告方證人——______特種設備有限公司技術部主任 梁______。 第二被告方證人——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主任 林______。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7
答辯人:___,女,漢族,____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
被答辯人:___,男,漢族,_______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答辯人因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___的婚姻關系
我與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_______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___的婚姻關系。
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于大理市__大道2號7幢2單元2層201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____號,建筑面積108.26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358737.00元,現市值大約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25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211766.03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30000.00元,與事實不符。該30000.00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10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8
答辯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同意離婚但要求孩子撫養權。
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顧,感情深厚。
我工作穩定,經濟收入較高,原告無固定收入無固定工作。
答辯人家附近教育條件好。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19
答辯人:羅______,男,漢族,________年06月30日生,身份證住址:____省____市____區水貝工業區__棟__樓。
委托代理人:龍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王______,男,漢族,37歲,身份證住址: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第四工業區三棟__樓。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王_____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確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但是雙方之間已經達成還款協議。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就雙方之間民間借貸關系所達成的還款協議已經生效,并且原告已經履行協議約定的'已到期款項,其余款項還沒有到期,原告卻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當事人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還款協議,并已實際履行,該還款協議并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也只能依照該還款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還款協議并獲得履行后仍然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被告答辯狀20
答辯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市__路,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長
被答辯人:__,男,漢族,_______年8月10日出生,住__市__號__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2月21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年2月22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
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154548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
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
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置條件和程序,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
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